服务条款

最后更新: 2026-02-11

第1条(目的)

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定 OtakuSolutions(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软件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条件与程序。

第2条(许可授予及知识产权)

重要:许可证与所有权的区别

购买本软件授予的是「使用许可(License)」,而非「所有权(Ownership)」的转让。软件的所有权利归属于公司。

1. 公司向购买者(以下简称「用户」)授予安装并使用本软件的非独占性、可撤销的许可证

2. 本许可证在以下条件下授予:

  • 安装限制:一个许可证最多可安装于3台电脑
  • 禁止同时使用:禁止在3台电脑上同时运行。
  • 个人使用:许可证仅限购买者本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共享。

许可证转让:允许将许可证转让给他人。如需转让,请联系 contact@otakusolutions.com。转让手续完成后,原用户的许可证将被停用。

3. 知识产权: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4. 更新政策:已购软件的次要版本(v1.x)更新终身免费提供,包括针对 3ds Max、Maya 等宿主程序新版本的兼容性更新。

第3条(禁止行为及违规处罚)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禁止逆向工程:提取、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分析软件源代码
  • 禁止绕过安全机制:绕过、禁用或篡改许可证认证系统
  • 禁止再发行:复制、分发、销售、出租或转让许可证软件
  • 禁止创建衍生作品:基于软件创建新产品或修改版本
  • 禁止共享账户:与他人共享许可证密钥或账户信息

违规处罚

  • 立即终止许可证:违规时,无需另行通知,许可证将立即撤销。
  • 损害赔偿责任:违规者须赔偿公司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 法定损害赔偿:损失金额难以核定时,违规者须支付软件定价的10倍人民币5,000元中较高的金额作为法定损害赔偿。
  • 刑事追诉:严重违规情形可能依据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被刑事追诉。

第4条(数据备份建议及免责声明)

1. 建议备份:所有软件均可能发生意外错误。建议在重要工作前备份项目文件。

2. 数据管理责任:数据备份及管理的最终责任在于用户。未进行备份导致因软件错误、漏洞或崩溃而数据丢失时,公司不承担责任。

3. 建议备份时机(非强制):测试新插件或工具之前、大规模批量操作之前、关键里程碑工作前后

4. 项目文件依赖性:使用本软件保存的项目文件(.max、.mb 等)在未安装软件的情况下可能无法正常显示或导致数据丢失。因卸载软件或许可证到期导致项目文件数据丢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5条(责任限制及免责)

质量保证承诺

公司承诺提供高质量软件,具体如下:

  • 核心功能运行:公司努力确保产品描述中所述的核心功能正常运行。
  • 漏洞修复:公司努力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已报告的漏洞。
  • 技术支持:提供基于电子邮件的技术支持(工作日48小时内回复)。
  • 更新:免费提供次要版本(v1.x)更新。

上述内容代表公司的尽力义务(best-effort obligations),并非对完美运行的法律保证。

免责声明(按现状提供)

尽管公司做出上述努力,本软件在法律上以「现状(As-Is)」形式提供。公司不作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不侵权、无错误运行或不间断服务的法律保证

损害排除(免责条款)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软件而产生的以下损害承担责任:数据丢失、文件损坏、系统错误(直接损害);商业利润损失、机会成本(间接损害);替代服务费用(附带损害);交货延迟、违约损害(后果性损害);惩罚性损害及特殊损害。即使公司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上述条款同样适用。

责任上限

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基于何种法律理论,公司的总责任不超过用户为相关软件实际支付的金额(「购买价格」)。

示例:如果您支付了75美元购买软件,最大赔偿责任限额为75美元。

举证责任

主张软件造成损害的一方须证明以下全部事项:

  1. 损害确实发生
  2. 损害的具体金额
  3. 软件存在具体缺陷或漏洞
  4. 该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5. 用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操作软件

未满足上述举证要求的索赔将被视为不当索赔,公司可要求其偿还抗辩费用。以「安全原因」为由拒绝提供证据的索赔不予认可。

第6条(服务变更及终止)

1. 公司有权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或终止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2. 公司对因此类修改或终止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3. 即使在线服务终止,已购许可证的离线功能仍可继续使用。

第7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适用法律: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管辖。

2. 专属管辖:所有争议以北京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专属管辖法院。用户在同意本条款时即同意此管辖条款。

3. 诉前通知义务:发生争议时,索赔方在提起诉讼前须提供至少30天的书面通知。在此期间,双方须诚信协商。通知须通过电子邮件(contact@otakusolutions.com)或挂号邮件发送,并须包含可供回复的联系方式。

  • 未经事先通知提起的诉讼可能被视为程序不当。
  • 公司在收到通知后将立即发送收件确认回复。

4. 律师费:诉讼中败诉方须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特别是,对于无视本条款责任限制条款而提起的不当索赔,公司可要求赔偿其所发生的全部抗辩费用。

5. 可分性:本条款的某一条款即使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6. 完整协议:本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第8条(条款变更)

1. 公司可随时修订本条款。修订后的条款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可停止使用服务。

3. 收到修订通知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同意修订后的条款。

联系方式: contact@otakusoluti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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